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组:深耕派驻“责任田” 淬炼“阳光”司法人(补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19 11:04:32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组履行“护林队”职责,对派驻单位党委“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干部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深化派驻监督举措,凸显“探头”和“前哨”作用。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深化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组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围绕司法局中心工作,压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昆明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4份,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督模式。同时听取基层和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市司法局党委提出10个方面的监督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深化派驻监督优势。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防线。派驻纪检组紧盯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站位不高、作风不硬、工作不实、能力不足、执纪不严、“推脱滑绕躲”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机关干部作风,深化“提神振气”;开展“学、查、改”作风整治活动,每人查找自身问题,制订整改方向和目标;开展节前监督检查,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通过节前发通知文件、发廉政提醒短信、发微信文章,抽查纪律作风,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开展了4次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提醒谈话2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3人。
抓好权力制约,“监”“管”并重。围绕强化监督职能,对派驻单位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干部任免、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和“六个不直接分管”等开展“贴身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细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工作作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教育,因事而治、对症下药,立改快改。今年以来,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开展提醒谈话67人次,涉及县处领导25人,乡科级干部42人。
抓好制度建设,耕好派驻“责任田”。建立组织、纪检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廉政意见关,对14名正科级领导竞争上岗工作全程记录、监督;建立考核追责问责机制,立足《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突显工作实绩,对机关干部“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进行绩效管理扣分并追究责任;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安装设置16个举报投诉箱,多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今年以来,纪检组接收举报反映问题并认真核查后,谈话函询2名科级干部,整改3个问题,发出《监督意见书》、《监督建议书》4份,《监督通知》3份,提醒谈话17人次,同时为举报不实问题澄清事实;建立学习机制,举办干部队伍纪律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将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淬炼一批经得起检验的“阳光”司法人。( 章敬涵 舒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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