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94人次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16 09:17:36
编辑:石林—陈云
“用足、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让有小过小错的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让铁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表示。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积极用好廉政谈话,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打好“预防针”、筑牢 “防火墙”、增强“免疫力”,把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筑牢夯实。
坚持教育为主、防范在先,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平台发布廉政动态,发出了23封廉政公开信,发送廉政短信6000余条,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斩断扶贫祸根 守护幸福之路》《绝不饶恕》《人生不能重来》和《小会计贪巨款》等警示教育影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组织6700余人次到全国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全省首家农村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全市首家县级纪律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一把,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在全县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115个,制定实施《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约谈对象、内容和方式,细化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步骤,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症下药,针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对系统性问题发放通报、点名批评。1至10月,石林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纠错诫勉谈话1094人次。
坚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定期开展廉情分析,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扶“歪树”、拔“烂树”、护“森林”,综合运用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处置方式,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拉回正轨。同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着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件,结案52件,党纪政务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