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加强公安审计监督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15 17:09:17

编辑:

2018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审计处以从严治党从严治警“1226”体系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公安机关经济活动、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有效促进了公安审计工作效能提升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公安审计制度建设

市公安局审计处始终坚持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立足岗位,创新方法,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公安审计监督程序和内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公安局审计监督和整改工作制度》、《昆明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昆明市公安局项目建设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会审、协作监督等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审计监督职能发挥。

坚持主动作为,审计业务新突破促进廉政建设新成效

作为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和新挑战,市公安局审计处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在公安审计战线上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动创新审计模式,推动业务工作紧跟时代要求,助推昆明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突出重点,率先在全省公安开展“3个1+专项”审计。为了有效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市公安局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公”经费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局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每周一次会审”,对市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每月一审”,对市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每年一审”;结合市局党委重点工作部署开展专项审计。通过审计监督,把握主动,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321”审计模式。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部署,审计处将纳入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3年轮审一次”,财政单列和二级核算部门的领导干部“2年轮审一次”,实现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的目标。2018年起,市公安局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及领导干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建立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和巡察组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关口前移,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公安局将各部门开展的基本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购买服务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对项目预算、招标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项目结算4个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市公安局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坚持示范引领,廉政文化氛围得到新提升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审计处党支部坚持将党建文化和廉政建设与审计文化相结合,从文化氛围营造和丰富党建活动切入,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增强队伍凝聚力,提振队伍精神,激发队伍斗志。通过集体过党员政治生日、建设党建活动照片墙、栽种党员承诺树、建设党员读书角等举措,提醒党员铭记身份,紧绷纪律之弦,引领党员民警将标准和要求融入平时,践于点滴,切实发挥带领党员干事创业的阵地和堡垒作用。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