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长的“大”骗局 ——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罗荣庄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李宝发案件警示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15 15:42:29
编辑:嵩明—王瑞华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习近平
“听说李宝发被县纪委留置了”2018年7月26日,这一消息迅速在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这个小山村传开,成为了村民们茶余饭后无法避开的话题。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对于很多村民来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组干部在他们心中才是最大的“官”,村民们这种想法不奇怪,村组干部手中多少都掌握着一定的集体资金、资产或资源的分配权,“三资”的配置与每户老百姓的利益都息息相关。自2005年8月至2016年5月,李宝发先后在村委会和村小组任职长达近11年,这11年来,李宝发在村民心中的至高的地位可想而知。
从2018年3月份开始,有关李宝发的信访举报从未间断,即使在牛栏江镇纪委对李宝发相关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仍然能收到不少群众发来的有关李宝发的举报信,有些“胆大”的村民甚至三五成群直接到牛栏江镇纪委反映李宝发的相关问题。所有信访问题均集中在长昆铁路征地补偿上,很多村民对自己领取的补偿金额和征地面积产生了质疑。接二连三的信访件,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村民手中肯定掌握了李宝发违纪违法的相关证据,李宝发很可能“有问题”。
经过对李宝发有关的信访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嵩明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敏锐感觉到:这个小组长存在的问题可能不小。研判后,嵩明县纪委县监委便果断的将牛栏江镇李宝发相关问题线索提级由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办理,具体由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承办。嵩明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接到任务后,立即着手进行初步核查工作。反腐败斗争是人民战争,不是纪委监委一家唱独角戏,为此,核查组在初核过程中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了解相关问题,使案件迅速打开局面,短短5天时间核查组便找到了李宝发违纪违法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嵩明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7月26日正式对李宝发采取了留置措施。经过调查,案件获得重大突破,揭开了这个“小”组长的“大”骗局。
“绣花”功夫造假账,贪恋钱财迷方向
“为什么每户只虚增零点几亩不多增加几亩呢?”
“因为虚增多了容易被发现,每户增加一小点没人会注意,就即使有某户发现了也好解决,但是没想到每户增加这么一小点面积还是被发现了……”这是调查人员与李宝发的一次谈话中的场景。与刚进谈话室时相比,李宝发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狡辩和抵赖,说话的语气也比一开始“温柔”了不少,先前的那份被冤枉的无辜感已悄然无存。
为了掩人耳目,李宝发使起了“绣花”功夫,精挑细选,专门选择“好说话”的老实人下手,在征地款下来后,李宝发满脑子想着的就是如何能瞒天过海的“整点钱使使”。“聪明”的李宝发绞尽脑汁想到的办法是:在几十户被征地农户的征地面积面积上每户虚增很少的面积数,来套取补偿资金。经过实践证明,这种抽丝剥茧、积少成多的“绣花”功夫效果果然不错,每次都能人李宝发“收获满满”,而且还不被发现。李宝发先后在2011年、2013年、2015年三次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增被征地面积共骗取集体资金19.41485万元。造假账骗钱的做法经过多次实践检验后,渐渐成了李宝发套取征地补偿款的惯用伎俩,并且屡试不爽,经过多次“成功实验”让李宝发对这种隐蔽的骗术自信满满。
“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自从李宝发第一次坐在灯下使出“绣花”功夫大造假账之时,自从其第一次苦营骗局之时,自从其第一次“收获满满”之时,李宝发就已经身陷祸患之中,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去世人员“领补偿”,坟墓补偿真荒唐
“王某某家总共被搬迁了39尊坟?总共补偿了3.91万元?”
“哎,没有,王某某家兄弟二人已经去世了,并且也没有其他亲友在世了,绝户了,我是冒用他们兄弟两的名字虚报的坟冢数量……”
“冒用死人的名义套取国家资金,你心安吗?”
“哎,心里肯定不安,我知道这是很荒唐的事情,王某某家兄弟两个人都死了,他们怎么可能签字领这些补偿,是我在金钱利益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钱被我拿着用了”李宝发目光呆滞,在忏悔中摇着头。面对王某某家二人的死亡证明,李宝发的内心彻底奔溃,再也无法抵赖相关事实,在悲叹中拨开了骗局的黑幕!
经调查,2011年8月11日,李宝发代表罗荣庄第三村民小组与长昆铁路建设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迁办”)签订了《长昆铁路建设项目迁坟协议书》。在上报迁坟统计表过程中,李宝发虚报坟墓39尊,套取迁坟补偿款共计3.91万元,后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聪明反被聪明误,破纪破法毁幸福
“亲爱的妻子、儿子、女儿,你们要从我身上吸取教训,要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好好生活,今后大家一起省吃俭用,辛苦工作,尽量把这些钱还上。我被县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很想念你们,我知道你们在外面也都在担心我、牵挂我,村子里面肯定也有不少我的传言,可能会对你们的生活造成一些困扰,我深感歉意,在妻子面前我不是一个好丈夫,在子女面前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因为家里穷,小组工资也低,为了给你们创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我在担任罗荣庄小组组长期间,为了获得金钱利益,我丧失了做人的原则,在发放长昆铁路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我在老百姓的征地面积上虚增了一些征地面积,虚增冒领征地补偿款、冒领迁坟补偿款总共23万多元被我用于了生活日常开支,家里盖的第二层房子、我买的北京现代那张车、之前的土地租金都是从这些钱里面支出的,这些我都没有告诉过你们。我在纪委的这段时间一切都很好,你们不要担心,在后面的时间里面,我会继续积极配合办案人员,交代好自己的问题,争取早日获得自由,和你们团聚。”这是李宝发在被留置1个月时《给亲属的廉政家书》中对亲人所说的话,在口述的过程中,他满含悔恨的泪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李宝发对家人的牵挂、歉意和忠告。其实,在被留置调查期间,李宝发也多次以泪洗面的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和歉意——“我的小孙女很可爱,她跟我最亲……他爸爸在外面跑着赚钱,每天都是我接送她到幼儿园,现在我出事了,也不知道他们在外面怎么弄……”“我媳妇没有什么文化,在一家餐厅打工,也赚不了多少钱,我贪的这些钱是要退回来的,但我真不知道她们可以拿什么去赔,想到这里我太后悔,太着急了”“本想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自作聪明,没想到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落到这种地步,还要让他们在外面到处借钱退钱,你说我这心里……哎,太痛苦了……是我毁了家庭的幸福……”
李宝发年近五旬,两鬓斑白,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心底无畏,自作聪明,破纪破法,最终将面临着纪律和法律惩罚,本应其乐融融的一家人的幸福也被李宝发的“聪明”毁掉。
经审理,李宝发身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担任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罗荣庄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在协助政府进行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产3.91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贪污罪;在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集体资金19.4148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以上行为均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纪错误。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嵩明县纪委监委给予了李宝发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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