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由“点”入手防止干部“飞鸽心态”滋生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8 17:16:02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这件事我跑了好多次都没解决,也有干部去过我家,但就是随便谈谈话照照相就走了,等我下次再去找他,他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任职了,人换来换去的,现在我连去找谁都不知道,哎……”长长的叹息道出了满满的无奈,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从群众口中听到的一番话。
这样的群众“心声”引起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相关领导严肃指出 “这不是群众简单的‘抱怨’,‘出场不出力、出工不出活儿、人换来换去’这体现的是群众对当前存在的‘飞鸽型’干部的极度不满,必须遏止这种心态,以踏实肯干的精神还群众于信任。”
为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入要点,多举措防止干部“飞鸽心态”的滋生,以实际行动向“飞鸽型”干部说不!
找准选人用人“基准点”。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真正把愿干、实干、苦干、肯干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严把纪律审查意见回复关,实施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4个科室集体会审制度,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纪律审查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和干事创业能力。2018年以来,共审核党的各级代表候选人、干部提拔任用人选、评优定级人选1356人次,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100余人次。
抓住教育管控“关键点”。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到红廉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勤干事”的热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议的通知》,明确列出了各被监督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党支部责任清单,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印制发放主体责任《纪实本》和《纪实手册》发放至69个县管党组织和480名县管党员领导干部,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明责、照单履责”。
发挥追责问责“震慑点”。出台寻甸县“七严格”“十严禁”实施方案,盯牢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实现党员干部监督“全天候”,对在工作中庸懒散浮拖、请客吃饭拉关系、逢年过节勤送礼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对查处的问题和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做到警钟长鸣。1至10月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5个,问责26人,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1人;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23人次,约谈领导干部84名,5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追究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6名,对工作不实的1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了问责,有力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邓仕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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