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扎紧制度的“笼子” 规范权力运行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7 15:09:57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着力构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发现、预防和控制体系,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出台《嵩明县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廉政风险防范为抓手,不断完善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建设。
近期,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全县各单位、部门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县纪委、县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查找、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对廉政风险进行再次排查,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再次评定,同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据悉,全县共梳理权力1166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796个;查找机构廉政风险点1202个,制定防控措施1452条;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3691个,制定防控措施4284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658个。
通过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防控因用人和管理不当导致的廉政风险,县纪委、县监委将大数据理念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创新性地建立了“嵩明廉政档案”,通过档案这一“大数据”升级信息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分析研判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运用档案准确地挡住了“带病”领导干部。目前,已为105名领导干部提拔交流,303名评先评优、58名转正定级领导干部以及35名因公(私)出国(境)领导干部等提供了选拔依据;对18家领导班子、3家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廉政审查工作;12名领导干部因任前“政治体检”不过关被暂缓使用或停止考察。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防控因思想作风等问题导致的廉政风险。依托“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平台、五级联动举报平台、12388举报平台、12380举报平台,主动收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每月一次确认干部当前状态。目前,共对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纪检系统干部596人、“两代表一委员”587人纳入跟踪管理状态。
持续加强纠正“四风”监督检查,防控因监督不力导致的廉政风险。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问题。对全县134个单位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发现问题104个,移交整改52个,查处问题52个,给予问责21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他处理57人;梳理违反“七严格”“十严禁”问题6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问责19人,谈话22人。
“此次在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差距和不足,以整改推动落实,以制度固化权力运行,促进惩治腐败成果向预防腐败举措转化。促使领导干部由被动接受监督逐步向主动防控转变,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自我纠正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表示。(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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