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构建“12345”工作机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7 11:41:3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把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构建“12345”工作机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即把握“一个”工作定位。石林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定位,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不直接参与、牵头组织应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或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而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
“2”即抓住“两个”核心任务。紧紧抓住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这两个核心任务。县乡纪委和村监委,以及派出机构、巡察机构,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发现问题。县纪委联合县目督办、县扶贫办成立检查组,紧紧围绕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见效精准,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6个。开展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5个,提出巡察意见18条,移交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3”即围绕“三个”监督重点。重点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开展监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7件9人。对扶贫领域职务违法开展监察调查,立案4件、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决纠正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问责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帮扶工作不严不实、帮扶措施不细不准7人;坚决问责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问责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方面履行责任不到位9人,问责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4人,责任提醒谈话61人。
“4”即压实“四级”攻坚责任。县乡纪委、村监委、村小组党支部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村小组党支部、村监委每家每户一一核对,看精准识别到不到位,“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兑没兑现,做到家家有数、户户清楚。乡镇(街道)纪(工)委要每个月组织力量对一个村实施全面检查,实现一年期间全覆盖。县纪委对上述责任落实情况组织抽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接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真实情况,查出真实问题,把责任和任务压实。
“5”即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落实线索排查机制,每月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级汇总上报。落实线索移交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线索移交机制,巡察、派驻机构,以及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落实线索处置机制,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做到稳、准、快、狠。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一并追究责任。落实报告通报机制,层层报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和通报曝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2件,移交、处置340件,问责37人,通报曝光8批23人次。(赵俊良、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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