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严把“三关”紧绷审理工作弦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5 17:18:24
编辑:晋宁—张亚云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察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斩行规定》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把“三关”,紧绷案件审理工作弦,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2018年1至10月,晋宁区纪委监察委审结案件32件,处分党员、公职人员3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事实是定案的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违纪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及违纪违法事实产生的主客观原因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审理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按程序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所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经得起历史检验。
严把案件办理程序关。对移送审理的案件,从线索处置到移送审理的各个办理环节和流程全面进行审核,重点对违纪违法事实见面、审核报批、征求意见、办理时限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核,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严把案件定性量纪关。根据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严格依据党纪法规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对违纪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准绳,综合考虑本地区、同级别、同时间段、同性质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提出处分意见,最大限度保证本区域内量纪平衡。(莫溪辉 余松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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