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依规依纪依法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31 15:38:2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立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系统谋划部署,打好“整体仗”。嵩明县纪委监委对标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跟进,迅速行动,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在我县辖区内三镇两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系统谋划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工作,细化措施,分解责任,狠抓落实。
筑牢思想和制度防线,夯实“基本功”。以教育崇廉为抓手,深入推进“固点扩面”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利用党员活动日等契机组织村干部观看电教片、听廉政宣讲、读廉政书籍等,切实记好“清廉笔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结合10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制作宣传海报800份印发至各村委会进行宣传,旨在以漫画的形式,简单、形象、生动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强化协作配合,用好“组合拳”。强化与反腐败成员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联动,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强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的协作,加强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等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认真排查近年来向下级交办、向其他部门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细化台账管理,梳理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工作,逐件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强化与巡察监督的协作。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重点紧盯党员参与涉黑涉恶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员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实行边巡察边反馈边移交,不断放大震慑效应。今年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巡察重点。
加大惩治力度,使出“杀手锏”。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娱乐服务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台账管理登记,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办、直查直办、如期办结。截止目前,嵩明县纪委监委收到15件问题线索,其中10件失实已了结,正在初核1件,4件党纪立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另2件正在办理中)。(王艺蓉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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