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双语传党音”特色宣讲新《条例》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31 09:48:33
编辑:寻甸—李秋仙
“你们这样的讲授,我听得懂,也爱听,谢谢你们,以后还能不能像今天一样给我们讲讲党的政策?”
“老人家放心吧,这样的宣讲还有很多,以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党的政策方针传达给你们的。”
这是近日发生在寻甸县“双语”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束后的一段对话,宣讲团工作人员正与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用苗语亲切地交流着。
寻甸县境内世代居住着汉、回、彝、苗等3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22.7%,众多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在偏远山寨,交通和信息严重闭塞,他们的普通话水平普遍不高,对国家的政策方针了解不是很多,甚至对身边的贪腐现象敢怒不知言。
为此,县纪委监委聘请15名熟悉党纪法规的彝语、苗语“双语”教师组成“双语”宣讲团,第一时间将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及专家解读文章翻译成彝文、苗文,深入到全县民族聚集区以集中宣讲和入户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少数民族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的形式进行新《条例》宣讲。截至目前,宣讲团已深入到窝子田、撒米落、海嘎、北大营、十八车村等彝族苗族聚集村寨,对900余名少数民族聚居区学生、党员干部进行新《条例》集中宣讲,确保知晓率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
“平时很少能有那么多人聚在一起说彝话的机会,通过‘双语’宣讲让大家在一起交流,感觉很亲切,也让老百姓能更好地理解党纪法规,理解纪委的工作。”宣讲团成员张萍说道。
“宣讲团的老师来到我们村宣讲新《条例》,他们用苗语讲,讲得很好,我们也听得懂,让我们了解了村干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七星镇窝子田村张大妈高兴地说道。
此外,寻甸县还利用遍布全县174个村委会、1628个自然村的大喇叭“村村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每天分上、中、下午三个时段用“双语”定时播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的主要内容及权威解读,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
由于“双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接地气、切合寻甸县实际,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高、受训面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寻甸县纪委监委计划不断扩大“双语”宣讲内容与形式,力争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区全覆盖,及时将“党音”传送到每一位少数同胞的“心坎”里。(邓仕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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