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30 17:35:38
编辑:呈贡—马亚非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呈贡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介认真学习并引发热议。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忠诚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深学研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理念,践行法治精神,积极探索纪法衔接机制,敢于担当,严肃执法,努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利鸿表示。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诉讼与监察的衔接机制,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务实措施。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晋娅丽这样说道。
“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充分体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更加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结合工作职责,自觉做到尊法更畏、学法更勤、知法更深、守法更先、执法更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更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委书记章长生如是说。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机制作出规定,保证了各办案环节的顺利高效,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槐永宏结合工作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把学习刑事诉讼法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合贯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成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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