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五强化四督促”助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30 17:25:28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本着“熟悉监督单位,规范单位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问责问效,坚持惩处腐败”的工作基本思路,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哨兵”和“探头”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督促加强作风建设。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持之以恒的坚定决心和强有力的措施手段,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的实际,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昆明市“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规定,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强化纪律意识,督促严格遵规守纪。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严格遵守“六大纪律”,筑牢纪律防线,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和楷模。
强化教育力度,督促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要抓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交流沟通解问题、宣传教育促工作、督促检查增效果”的工作方法,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抓好廉政风险排查和管控,及时宣传纪律作风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53余次;对各派驻部门贯彻执行区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工作共111余次。
强化监督执纪,督促落实问责问效。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要强责任担当,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抓紧抓牢“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对游走在纪律边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日常监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真正把监督做实做细。其中,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的12个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共计57人次,其中:县处级3人次,乡科级及以下54人次。
强化自身建设,尽职履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把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行动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以律己,锤炼作风,担当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下所肩负的重任。(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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