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9月 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8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30 17:53:33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各派驻纪检组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职,积极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效,促进派驻监督见常态、见实效。
完善制度建设,厘清“权责”关系。制定《嵩明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协作实施方案》等,严格规范派驻监督工作;探索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制定《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赋予派驻纪检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监察职能的实施意见》,赋予纪检监察组织部分监察权限,由县监察委员会统一授权、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以各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会议作为监督突破口,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析研判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及时发现突出性问题,共提出整改措施49条,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纪检组联合被监督单位党组以及邀请特邀监督员等群众监督力量,开展多层级、多频次的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形成“部门自查、纪检组突击查、纪检组组织被监督单位联合交叉查”等多种形式复合督查格局,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环保领域问题、津补贴发放情况、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专项督查,在每次专项监督检查之后,及时总结情况,逐个进行反馈,将监督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坚持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一起。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设置举报信箱、公布来信来访地址、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查快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同时,通过对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形式发现问题线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释放“探头”威力,形成震慑。1-9月,各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38件,其中初核30件,函询8件;党纪立案2件,问责5人,纠错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1人。(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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