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个课堂”深入学习宣传新《条例》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7 11:26:06
编辑:石林—陈云
连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通过“理论课堂”、“网络课堂”、“培训课堂”、“宣讲课堂”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条例》,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理论课堂”带头学。县纪委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把新《条例》纳入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同时,订购100多本新《条例》单行本配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本,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切实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网络课堂”广泛学。利用网站、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随身带、随时看、随地传”的特点,通过“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和“石林廉语”微博及时推送新《条例》学习宣传专题,对新《条例》全文、修订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及时转发和宣传解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手机APP,动动指尖即可一键学习。同时,积极借助县内媒体开展更广泛的学习宣传,“石林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出新《条例》学习专题,石林电视台刊发新《条例》学习宣传栏目,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浓厚氛围。
“培训课堂”深入学。开展“业务讲堂”活动,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既当老师,又当学生,每周由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轮流上台分享学习新《条例》心得和体会,进一步提升对新《条例》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同时,专门制定学习方案,按照“缺什么、讲什么,问什么、讲什么”的问题导向,通过学习交流、提升感悟、学以致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在把新《条例》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内容,积极与县委党校进行协调对接,将新《条例》纳入各类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宣讲课堂”引领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活动,分别赴所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开展宣讲,帮助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县纪委13个派驻纪检组,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此外,石林县纪委监委组建8个学习宣讲小分队,深入全县93个村(社区),以院坝会、座谈会、学习沙龙等多种形式,学习宣讲20余场次,3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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