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督促7家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04条 健全完善制度64个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4 17:04:40

编辑:安宁—矣泽芳

近日,为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安宁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5个巡察组先后到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并管委会、禄脿街道办事处、县街街道办事处、市人社局并市委编办、市水务局等7家单位实地查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太平新城汇报会1.jpg

整改情况汇报会现场

压实责任明确标准。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巡察反馈会上明确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建立问题登记销号台账,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

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巡察组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紧盯整改问题不放松,明确巡察组联络员为督查整改专员。每周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一次跟踪督查,具体督查整改工作是否符合巡察组整改要求,督查整改后资料台账是否收集完整规范,确保被巡察单位整改不走弯路,提高整改质效。建立月汇报机制,在每月最后一周,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巡察组组长汇报本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巡察组组长随时掌握整改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更正,确保每个整改的问题都不打折扣的完成。

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县街查看整改台账3.jpg

第一巡察组在县街街道办查看整改台账

严格把关组织验收。二个月整改期限到后,巡察组组长严格把关,巡察组验收巡察整改工作。在认真审阅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针对个别不清楚的问题或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作出进一步说明;对于确实不能在短期内完成的整改事项,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确立阶段性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行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均得到落实。

    截止目前,安宁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7家被巡察单位(部门)共制定整改措施204条,健全完善制度64个,巡察反馈的125个问题,其中32项已经在进驻了解阶段由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30项正在整改,其余全部整改完成。(陈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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