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委三举措强化对改非领导干部的监管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3 10:39:40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充分调动纪检监察机关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改非领导干部的作用,晋宁区纪委针对改非干部管理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积极探索实践通过三项措施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改非干部管理中存在的改非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制度执行不严、管理要求不统一的问题。

加强引导,发挥作用。针对区纪委改非干部较多,虽然均正常上班,但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区纪委以尊重和关心改非干部为主旨,以贯彻落实常委带队家访制度为载体,不定期的改非干部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其内心需求,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调整心态,准确定位,调动工作积极性,消除“船到码头车到站”、卸担子混日子的想法,引导改非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专长和经验优势,在岗位上当好参谋、树好形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组织改非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消除“二线”心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角色的转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执行规定,严明纪律。针对部分改非干部因身体原因长期请假,不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问题,区纪委加强人文关怀,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鼓励重树生活信心和工作信心,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返工作一线。积极对接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探讨病假人员有效管理方法,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上级和本委相关制度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对未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制度,认真按照《晋宁县纪检监察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晋纪办通〔2015〕17号),将改非领导干部纳入每年的纪检干部绩效考核,改非干部年度考核与单位领导干部同步进行、同步述职、同步测评、同步评价,使改非领导干部“改任不改责”。

发挥特长,因人制宜。针对部分部门负责人碍于“前领导”的情面,放松管理的问题,区纪委建立改非干部信息库,全面收集整理掌握改非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改非干部专业特长、身体状况等因素、熟悉领域和实际需要,从注重发挥他们经验丰富、业务熟练、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势出发,统筹安排改非干部参与到中心工作、临时性重点工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例如针对部分改非领导干部工作经验丰富、发现问题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较强的特点,安排他们参与巡察等方面的工作;针对部分改非领导干部政治觉悟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特点,抽调参与全区棚户区改造等区委重点工作;针对部分改非领导干部在干部群众中威望较高,处理人际关系能力较强的特点,安排协助主要领导分管留置场所建设工作,切实让纪检监察干部“改任不改责”“改非不改色”。(张燕  武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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