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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网站10月20日采用,补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2 15:55:27

编辑:石林—陈云

10月19日,昆明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8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本次学习,是继8月29日昆明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后又一次高规格的专题学习,也是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再动员、再部署。

学习会上,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部长曹渭海同志结合《监察法》就新修订的《条例》作专题辅导。授课中,曹部长详细阐述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大意义,全面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就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学条例、用条例为契机和促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一要带头抓好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相结合,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学透,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带头讲党课,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二要抓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搞好学习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严格执行条例。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樊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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