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调亮“探照灯” 让巡察“带电”“长牙”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2 11:38:28
编辑:盘龙—孟庆毅
“区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巡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期间,负责行政处罚的监管科科长钱俊鹏同志制作虚假材料提供巡察组应付检查,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经盘龙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钱俊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时的场景,也是盘龙区纪委监委巡察成果一隅。
日前,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已完成对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安监局、区统计局6个单位的巡察反馈工作。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9个,移交问题线索25条,反馈问题79个,巡察利剑作用显现。
巡察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重要的是通过找出问题并改进解决,提高服务群众质效。为使巡察成果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区纪委监委把推进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动认领、压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同时配套形成成效清单、档案清单。采取动态管理、照单整改、逐一对账销号的方式,确保反馈意见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过程中,由区纪委相关部门及时跟踪督促,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联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巡察成果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坚持把强化成果运用作为提升巡察震慑力的关键所在,对巡察中发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找原因、查不足、建机制、堵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巡察反馈是‘发令枪’,也是‘压舱石’,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我全盘接受,并将举一反三、仔细查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落实……”在对区国投公司巡察反馈会上,董事长钟洁的表态发言掷地有声。(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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