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聚焦脱贫攻坚 守护群众利益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2 10:52:41
编辑:禄劝—杨庞华
“蝇贪成群,其害无穷。‘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个也不能放过。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一丝一毫都是大问题,谁敢动群众的‘奶酪’,谁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近日,禄劝县监委立案调查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已成功判决,被调查人尤某某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该案是禄劝县监委成立后首例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经查,被调查人尤某某利用担任村委干部的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从事扶贫工作的过程中,采取虚报、骗取等手段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2500元。
在全县脱贫攻坚之际,禄劝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套取、克扣私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绝不姑息,以确保扶贫资金、扶贫项目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禄劝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禄劝县监委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的调查手段,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讯问,深入群众家中提取证人证言,调取相关文件及账目凭证,督促被调查人积极退赃,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经得起司法审判的检验,同时就移送起诉环节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及时协调移送起诉等程序问题,实现法法无缝衔接。
扬帆起航正当时,乘风破浪潮头立。案件的成功移送起诉与判决,实现了禄劝县纪委监委与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上的无缝对接,为今后办理该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里程碑意义。(王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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