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学懂弄通做实新《条例》 把党的纪律挺起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2 10:06:05
编辑:石林—陈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石林县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扛起政治责任,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把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发挥制度的“利器”作用。
村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利用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进行常态化、精细化、痕迹化管理,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本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
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抓早抓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学习贯彻新《条例》纳入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范围,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严格按照新《条例》确定的“尺子”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工作,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依托已建成的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加大执纪审查,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新《条例》新规定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深入整治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两个维护”政治基础。
坚持纪严于法,推进纪法协同。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确保纪法双施双守。贯彻执行新《条例》要求,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进一步规范证据收集、认定和使用,促进纪法贯通,推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在监察调查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充分探索运用12项调查措施,形成立案调查、调查取证、留置措施一整套系统规范的文书模板与严谨合规的措施审批流程。(黄俊 李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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