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0-17 15:33:49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防震减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防震减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开展整治机关作风 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举办3次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活动,8人次进行书面交流发言。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7月下旬,对单位各处室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研究部署学习贯彻2018年6月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
三是进一步浓厚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在单位部门网站开辟宣传专栏2个,在单位办公区域制作宣传展板1块,在局公示栏及时公布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等内容。
四是丰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和形式。7月5日,局机关党支部采取现场观摩教学的形式,组织12名党员干部到杨善洲教育基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及防震减灾工作学习交流,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
(二)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7月26-27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2018年上半年防震减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研究部署学习贯彻2018年6月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7月底,研究起草《昆明市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整改方案(送审稿)》,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8月6-9日在富民县举办“昆明市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班”,8月10日举办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骨干业务及技能培训班。
二是积极推进春城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①7月初,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多次到市财政局就项目经费事项进行协调。②7月17日,我局召集昆明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召开春城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③7月19日,我局召集昆明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工程勘察设计院三家单位召开春城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对施工图进行了详细汇报和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④下一步计划。一是积极督促云南省工程勘察设计院完成施工图的修改工作,督促昆明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招投标准备工作;二是争取2018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10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①充实调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5月25日研究印发《关于调整昆明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充实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力量。②厘清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使投资预算由2581万元压缩至2000万元内。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6月以来,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多次到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进行工作协调。④下一步计划。一是待市级相关部门批复后,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云南省地震局的支持,力争进入省局重点项目库。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6月6日我局召开的第四次党组会上,对我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判,并结合我局当前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具体要求。7月18日,在第六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专题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6月22日,局党组会研究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进行明确。
三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局党组书记靳树才结合党组会和职工例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分别于3月16日、6月6日2次主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研究制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专项整改方案》(昆防震党组〔2018〕22号)、《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昆防震党组〔2018〕10号);党组成员蒋静蓉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依据《昆明市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昆明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7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共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
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7月18日,组织召开非党干部座谈会。座谈会上非党干部纷纷表示,自己虽不是党员,但也是党的干部,衷心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清正廉洁、严守纪律,不折不扣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精神,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7月18日,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组织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党员干部专题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转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关于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等文件。
二是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分别于6月6日、6月22日、7月2日党组会上研究了扶贫工作议题。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教育管理。局长靳树才于7月3日和7月19日、副局长蒋静蓉于6月26日到扶贫点进行扶贫工作调研、检查。
四是按照每年走访至少4次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结对帮扶贫困户。截至目前,已组织2次全员走访。
二、 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017年12月修订完善《中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昆明市防震减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昆防震党组〔2017〕16号)。
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规则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严格按照《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昆通〔2010〕38号)要求,执行好末位表态制。
三是按照《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每月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报市委巡察办,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二)关于“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修订《昆明市防震减灾局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规定》,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扎实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环节工作,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工作实际,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修订《中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昆办发〔2017〕17号),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搞好学习研讨交流。
三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定《昆明市防震减灾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定》,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昆组通〔2017〕94号),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昆明市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昆组通〔2017〕107号)、《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方案》(昆组通〔2018〕41号),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7月23日,党组书记靳树才讲授专题党课《学习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要求,积极引导吸纳进步青年加入党组织,7月吸收1名青年加入党组织;通过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实现每个处室至少有1名中共党员。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昆组发〔2008〕2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是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严肃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杜绝工作遗漏现象。
三、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核情况反馈》,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并及时调整局惩防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月30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新梳理和修订《昆明市防震减灾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工作方案》。
二是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第一责任。1月5日,党组书记靳树才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昆纪通报〔2018〕8号),并就我局扶贫工作反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出具体要求。3月20日,在全市防震减灾局长会议上,靳树才就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安排,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进行同步安排部署。3月27日,针对我局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被上级通报事情,靳树才对分管副局长蒋静蓉同志进行诫勉谈话。6月27日,靳树才主持起草《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昆防震党组〔2018〕20号)。7月下旬,靳树才带队,对各处室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截至7月31日,党组书记靳树才、党组成员蒋静蓉,分别和分管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非党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责任提醒谈话9人次,和分管部门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5月28日,党组成员蒋静蓉专门向党组书记靳树才分析汇报2018年上半年我局纪检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昆明市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实施办法》(昆办发〔2014〕20号)、《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昆办通〔2015〕4号)等文件规定,着力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局党组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个人主义现象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截至7月31日,和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一同对我局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
(二)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6〕34号),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津补贴发放规定,除国家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外,一律不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不自行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收缴违规发放的交通误餐、讲课费、考核费、专家编制、咨询和加班工资、电话充值卡等。7月初,对单位24名职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5.27万元进行清退,除1名职工于2016年11月病故、无法收回其已领取的0.49万元外,其余23名职工共清退回4.78万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交回国库。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点较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审核手续;修订《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制作“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领用管理手续;修订《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规定。
二是对呆账进行账务处理。局行政账户应收款挂账5.8795万元,为2002年医改前按当时政策每月发放给单位职工医疗门诊补助支出累计4.8095万元和1999年以前订报刊等支出累计1.07万元,因记账时未记入“支出”而是记入“其他应收款”,属记账错误产生的债权,已形成呆账。经2018年7月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已按照财政政策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7月23-25日,邀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存放在昆明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驻滇第75集团军31362部队)、武警昆明市森林支队等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开展编码、台账登记等工作,摸清了使用单位、存放位置及使用状况等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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