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0-17 15:31:47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昆明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两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党规进行了学习,班子成员均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各个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了检查。
三是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利用“五一”、“端午”等重点时节开展检查,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提醒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是制定了《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了市安委办会议制度、通报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督办制度、行文制度等6个日常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力度。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守信。
六是研究修订了《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8年7月25日印发至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结束,将于8月中旬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实施。七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目前,正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市691座矿山转型升级,已完成601座,完成率87%。
(二)关于”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主动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统筹和推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5月初,下发《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工信、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赴贵阳、成都、西安进行考察,学习周边省会城市先进做法。6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研究室将城市安全发展课题纳入全市2018年度重要改革课题和政府口市级决策咨询部门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目前,已联合清华大学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8月1日,市安委办召集30余家市级部门召开“昆明市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时限和目标,计划于9月底前形成《昆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课题调研报告》,在省委、省政府《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1个月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昆明市《实施意见》。
二是依法对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嵩明县7个加油站未批先建行为进行查处。通过梳理,对7座涉嫌未批先建的加油站下达指定管辖通知书,分别指定并指导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嵩明县安监局依法对加油站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依法对4座加油站进行罚款,对3座加油站责令停止建设。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今年以来,共组织5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党组成员共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认真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参加培训班5班次,培训班子成员5名,科级干部15名,党支部书记4名,普通党员28名。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共组织学习研讨13次。
二是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8月3日,邀请昆明市委党校老师为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开展了“昆明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昆明市2018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知识七进活动”、“新华网云南频道专题访谈”等一系列重要活动,使宣传工作做到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站位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扶贫工作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调整,明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二是认真挑选了一批熟悉农村工作、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作为驻村队员,及时分配到我局挂钩的各个扶贫点长驻开展扶贫工作。
三是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实行列表督办,由驻村队员进行跟踪问效,局机关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确保让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驻村队员的管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每月上报工作小结和信息简报,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1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扶贫工作实绩与年终奖惩和提拔晋升有机挂钩,对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实施问责,杜绝走读现象。
五是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挂钩扶贫点开展调研,与村委会一道共商脱贫之计,共谋脱贫之策,班子成员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对帮扶干部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扶贫点对贫困户进行走访。通过开展调研和走访,切实把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搞清楚、搞准确,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帮扶措施,驻村队员负责逐项抓好落实。
二、 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6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对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党组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进行了审阅把关。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真刀真枪、直面问题,杜绝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增强了辣味。
二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了党员进社区、关爱滇池、文明城市创建等主题活动。
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进行了再次明确。
(二)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启动因机构改革暂停的科级干部选拔工作。7月5日、7月10日,局党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宜,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日前,我局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请示及工作方案已报市委组织部,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后立即严格按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充分统筹调动现有执法力量,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对县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传帮带”,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和队伍建设,确保了执法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是严格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试用期满的同志按程序开展测评考察,局党组已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党组会通过正式任职文件,并按规定将相关文件资料纳入干部人事档案。
四是按要求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截止2018年6月底,我局专项审核工作已完成,并于6月28日,将我局干部人事再审核工作整改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三、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明确的记录事项,及时将具体的开展工作情况填写到《记录本》上,党组的《纪实手册》指定了专人负责进行规范性填写,并由主要领导每季度对《记录本》《纪实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要求,2018年上半年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人员分别开展了1次廉政提醒谈话。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2018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将《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的一封信》印发给每位报告对象,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填报对象,领导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交党组书记阅签,未出现填写不规范被问责的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凡是有婚丧嫁娶事宜的均需向机关党总支报备。
(二)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强化绩效评价,严格按上级要求管理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督促县区按项目申报资金,加强对县区使用资金的跟踪管理。
二是监察支队通过召开支队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把思想统一到纪律的要求上来。明确由一名副支队长分管支队财务等具体工作。财务、人事等重大事项在支队长会议的基础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制度》和《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等相关发文、开会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开会数量,严格按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批,同时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则合并召开,压缩会议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安排的则不再召开会议。精简各类发文,控制文件规格,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条要求》《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挂钩指导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局领导及处室挂钩指导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做好2018年局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和相关处室按规定开展工作。
三是下发《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强化依法行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已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138家,查出隐患378条,其中立即整改139条,限期整改239条,已复查完成整改143条,切实督促隐患整改。西山区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安全隐患已经完成整改销号。
四是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依法查处执法检查和群众举报核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1件次,办结27件次,4件正在办理中。
五是严格行政审批时限,按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今年1-7月,受理并办结许可事项102件,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193件,接受行政审批事项咨询500件。及时公告注销过期或企业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1-7月,注销3家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152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行业个性方面
(一)关于“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确认等职责由市安全生产协会实际履行”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2017年7月与市安全生产协会全面完成人事、财务、物资脱钩工作,明确市安全监管局与市安全生产协会之间的关系为业务指导关系。
二是召集市安全生产协会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举行座谈。指导市安全生产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已经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由市安全监管局窗口核发。
(二)关于“2017年7月之前部分退休干部长期在协会兼职,市安全生产协会资金、账目管理混乱,大额现金支出无法说清去向,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人事管理制度,已按要求开展清理并进行“回头看”,所有涉及退休干部已于2017年7月前辞去协会兼任职务。
二是指导市安全生产协会于4月份完成换届工作,目前市安全生产协会的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均为市安全生产协会的正式员工。
三是加强对市安全生产协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其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43个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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