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0-17 15:27:27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至5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于对市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昆明市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开展“春城文艺讲坛,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多种途径,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延伸服务手臂,通过推广文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落实领导分工联系文艺家协会制度,定期到协会办公地点值班、定期召开文联工作会等方式积极联系文学艺术家及时了解、协调、推进协会各项工作。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印发了《昆明市文学艺术
界联合会督查督办机制》,及时整理印发《党组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执行有力,确保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考核体系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加大差别化考核力度,强化考核运用。
三是加强党组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力和监管,通过深化改革,根据文联工作实际和职责,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14家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采购纪律观念,强化依法采购的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完善制度,建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宣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部署,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和省、市战略目标,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文艺精品和良好文化艺术氛围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加强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
二、 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抓党建主业主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抓紧抓实党建工作。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为抓手,按照党支部七项基本制度落实规范开展达标创建,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继续认真开展市文联各级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充分调动协会党员的积极性,引导协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协会特点,开展好文艺家协会各项工作。
(三)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市文联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市文联党组进一步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讨论使用干部进行票决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条例》,认真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培训和任前谈话。
三、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文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执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按“一个参加”、“两个谈话”、“两个汇报”、“三个亲自”的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填写《纪实本》并严格按规范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二)关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纪律作风整顿,严肃查处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促进纪律作风整顿的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公章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行政公章的使用和存放。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财务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力度,对项目资金建立健全事前预算审批、事中跟踪监管、事后决算报告的财务监管机制。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现市文联办公用房无超标准现象。
二是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对违反规定发放的津补贴一律进行了清退,并提交财务凭证。
三是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专家劳务费发放的规范管理,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和审查程序。
四、 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挂包帮”各项扶贫工作和指标,完善专门工作机构,发挥部门工作特点为扶贫工作注入“文艺力量”。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帮扶资金,认真做好日常的扶贫工作痕迹管理和年终考核资料等台账工作。
五、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宣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部署,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和省、市战略目标,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文艺精品和良好文化艺术氛围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加强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
六、 行业个性问题
(一)关于“人才队伍建设青黄不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谋划多方位、多渠道争取人才培养扶持资金。
二是积极推荐文艺人才参加省、市“四个一批”“春城人才”等各类人才奖评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才培养工作,逐步加大对文艺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三是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昆明市文联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和文艺人才培养机制。
(二)关于“文艺创作奖扶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扶持和推荐文艺精品力作,继续争取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文艺精品项目扶持资金和奖励。
二是市文联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文艺创作奖励扶持机制的办法和途径,向昆明市委市政府申请建立健全昆明市文艺扶持奖励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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