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种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17 11:25:00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通过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履职谈话、提醒谈话,促使党员干部健康成长,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廉政谈话,筑牢“思想之弦”。由县纪委班子成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紧紧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当前领导干部易发多发的违纪情形,进行深入探讨沟通并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定期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廉洁从政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
任前谈话,推进“关口前移”。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加强新任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在干部任命决定下达后,第一时间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同时签订《廉政承诺书》,存入干部廉政档案。谈话紧紧围绕领导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如何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带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四种形态”,如何抵御物欲诱惑,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2018年,已对新提拔交流的100余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履责谈话,夯实“责任之基”。由县党政班子成员对各单位一把手进行履责谈话,着重谈遵规守纪、组织领导、廉政教育、选人用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在谈话前“量身定制”谈话方案,突出谈话重点,增强谈话的针对性。约谈中发现需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形,及时移送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约谈不严格的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问责党员干部问责20人。
提醒谈话,靶向“问题之初”。坚持抓早抓小,科学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的党员领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至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四项约谈571件571人(涉及扶贫领域被约谈157件157人),其中提醒约谈486件486人,组织约谈13件13人,不作为约谈4件4人,纪律约谈68件68人(诫勉谈话51件51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23件23人,书面检查3件3人,其中:县处级16件16人,乡科级193件193人。(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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