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1至9月审结案件37件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17 11:36:30

编辑:五华—王永权

       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五华区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统筹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高效顺畅对接,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努力使办案模式由繁化简,切实担起审理把关职责,切实保障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权利,已审结的案件无一起提出申诉、复审。

       严格把关案件取证。坚持证据就是案件查办的生命线,牢牢把握取证标准,引导全面客观收集证据。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重点审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证据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及时提出倾向性的审理意见,有效引导调查取证,将案件中的隐患或风险消除在审查(调查)阶段,引导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等审查调查部门全面客观的收集证据材料。坚持程序和实体同样重要的原则,既注重证据内容,又注重证据形式合法性,取证过程的合规性,既注意收集定性证据,又注意收集量刑情节证据,客观公正的审理每一起案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1月至9月提前介入案件5起;对审查调查部门出具意见110余条。  

       严格把关案件程序。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的规定,从文书样式、审批程序、办案流程、时限要求等方面规范审查调查程序,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只有规范执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才能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的思想,消除了查案漏洞和隐患,切实保障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案件审理室收到案件后,从案件材料的形式审核到受理、阅卷、审理谈话、请示报告、处分宣布执行等环节,均能做到从严执行、不打折扣;坚持“三审定案”的原则,所有案件必须经过承办人认真审理、室务会讨论、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会议审定。1月至9月,受理违纪违法案件50件,审结案件37件,提出监察建议1人,给予处分37人。

       严格把关案件质量。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首位,案件审理室认真把好各道“关口”,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按照证据要求标准,全面审理,该退就退、该补就补,坚守案件审理基本职责,敢于对不符合案件程序的问题和行为说“不”,力求案件达到刑事审判的标准在监委内部完成。1月至9月份共退回案件承办部门重新审查3件, 退回案件承办部门补证20件,把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消除在移送审查起诉前,确保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都是“成品”。(张武权  冯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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