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新《条例》为监督执纪筑牢基石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15 17:45:49
编辑:安宁—矣泽芳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北冲村委会李家院村民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徐某某违规保管发放低保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当时受到严肃查处。参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起案件涉及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处理结果会更加严重。”
这是国庆假期结束后,安宁市纪委、监委干部开展新《条例》学习讨论交流时,运用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的场景。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启用。安宁市纪委监委狠抓《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放松,把学深悟透、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创新思路、拓展方式多角度学习,让《条例》入脑入心,使监督执纪更精准更有效。
全面联动,发挥“传递效应”学。自《条例》发布以来,全休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方式先学一步,通过讲座集中学、科室分散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积极主动进行深入学习,已先后组织十余场学习会,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纪检监察干部先积极学习发挥“头雁效应“的基础上,安宁市纪委、市监委还要求全市各机关、各级党组织,通过上党课、读报讨论、座谈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通过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在全市上下各机关党组织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理清思路,借力“辐射效应”学。通过对新版《条例》的原文全文学习,打好理论根基,让《条例》牢牢扎根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之中。在此基础上,以修订前后《条例》的变化为重点,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漫画和视频解读等内容,开展“首次将家风建设写入新《条例》”“围绕政治纪律,《条例》新增了这些内容”等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同时针对安宁市本地以及周边区市真实发生的案例,结合《条例》进行再解读,准确把握《条例》中的时代性,增强全体人员的政治敏锐性,真正把执纪和执法融会贯通起来,做到烂熟于心,为更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重要保障。
结合实际,克服“短板效应“学。把学《条例》融入到日常,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学习时间不足、知识储备不够、学习定力不强等短板,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将《条例》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条例》与当前的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学习过程变成提升业务能力的过程,用好《条例》这柄“利剑”,全面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底线。(刘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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