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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纪检监察干部旁听留置第一案庭审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15 17:44:04

编辑:安宁—矣泽芳

“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带被告人王某某到庭。”

9月26日,随着庄严肃穆的法槌敲响,安宁市纪委、监委首例留置案——安宁市国税局原税政科科长王某某涉嫌受贿43万一案在安宁市人民法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安宁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1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该案作为安宁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受贿罪移送提起公诉的第一案,参考借鉴意义重大。

9.26税务系统旁听王兴华案 004.jpg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安宁市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受贿金额认定、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王某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认罪悔罪,该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安宁市纪委、监委干部与检察院及法院案件主办人员就案件证据和法法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是安宁市纪委、监委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探索创新,坚持“实战化”工作思维,打造常设常新“纪法衔接公开课”。通过把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全景式”的业务培训课堂,以案释法、以法促学,让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收集运用规则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把握。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直观生动、针对性强的“现场教学”,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从“幕后”调查取证到“台前”庭审观摩,亲历控辩审三的流水线作业,对调查阶段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回头看”,发现和杜绝调查过程出现的瑕疵和疏漏。

“通过现场庭审观摩,学习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全要素,有助于提高我们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进而提升侦办干部的案件办理质量。”在现场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对这一“体验式”学习教育感触颇深。

“该案为我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综合应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扣押、留置等多种审查措施,并多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保证了案件质量,为今后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对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安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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