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坚持问题导向 六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39个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13 20:14:00

编辑:石林—陈云

石林县自2016年11月建立巡察制度并启动首轮巡察以来,已开展了六轮巡察,共巡察33家单位,占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任务数的46%。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六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39个,问题线索68件,目前共办理41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提醒谈话14人、问责13人,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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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动员进驻

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巡察中,各巡察组牢记“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政治上找准问题和差距,充分发挥好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巡察干部和被巡察单位政治巡察的责任担当,要求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要求不走样、履行职责不懈怠,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为推动巡察动真碰硬,要求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从“三大问题”“三个重点”“六项纪律”全面进行“政治体检”,如实反映问题。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前做足“功课”,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找准巡察重点和巡察方向;巡察中讲究“策略”,灵活应运《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3种巡察方式,从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结果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财务账目中“查出”问题,从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中“比对”问题。

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把巡察作为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建立三项汇报机制和五项协助机制。县委常委会、县委“五人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巡察工作重大事项,解决存在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机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机制、宣传协作机制、审计事项协调配合机制五项机制,促进巡察办、巡察组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部门联动配合开展工作。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报告按照“五要五不要”精准画像,政治站位高,问题分类定性准确,案例见事见人,责任划分清晰,意见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要明确问题所在,以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被巡察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确保巡察整改不放空炮、不走过场。一段时间后,巡察组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督落实。(黄俊 赵红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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