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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走进“阳光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8 16:10:09

编辑:寻甸—李秋仙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观念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己,我真诚的表示认罪悔罪…”近日,寻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寻甸县金源乡安丰村委会村支部书记马某某受贿一案,并依法当庭宣判。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寻甸县纪委监委以此次‘庭审走进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关键”岗位干部和部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村党总支书记及县监委一线办案人员共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把旁听法院庭审作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课堂,让党员干部面对面 “零距离”接受警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案为鉴,从而达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旁听一案,惩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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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现场

“通过面对面旁听庭审,亲眼目睹被告人哽咽的忏悔、悔恨的泪水,让我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伤害,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都要时刻警醒自己,引以为戒,廉洁自律、清廉为官。”一名参加旁听庭审的干部感慨地说。

“扶贫资金是贫困户们的救命钱,对于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易地搬迁、三房建设、产业扶持、“七个一批”惠农政策落实、资金流向等重点领域,通过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克扣截留、擅改用途等方式向扶贫“奶酪”伸黑手的,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铁面执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切实让群众感受扶贫监督实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现场总结上表示。

“让基层党员干部亲眼目睹曾经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阐述犯罪事实、忏悔犯罪行为,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最具警示意义的‘廉政课堂’。”公开庭审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们对旁听学习感触颇深,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尤其对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公诉举证、指控依据等审理过程印象深刻,对今后更好的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实现纪法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由寻甸县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和本人忏悔既是警示教育最生动的“教材和最形象的“解读,也是对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最有力的回应。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开设纪律教育党课、廉政微课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走进红廉政文化阵地、“将典型违纪案例写进口袋书”、“把以案说纪通报开到村小组”等创新形式方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舒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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