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镇(街道)纪(工)委立案32件 同比上升23.1%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8 14:59:34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在嵩明县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三镇两街道纪(工)委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全面消除所有纪律审查“空白点”。1-9月,办理立案件32件,同比上升23.1%;其中,嵩阳街道纪工委立案7件,小街镇纪委立案17件,杨林镇纪委立案3件,牛栏江镇纪委立案4件,杨桥街道纪工委立案1件。处分20人,同比上升11.1%;其中,嵩阳街道处分5人,小街镇处分5人,杨林镇处分3人,牛栏江镇处分1人。
健全机制强规范。严格执行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规定、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分流、处置、跟踪、反馈等各个环节处置流程。镇(街道)纪(工)委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必须提交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转基层处置的问题线索结果的审核把关力度。同时,统一文书格式,指导镇(街道)纪(工)委按标准格式制作相关文书,确保文书格式规范。
提升素质强能力。抽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信、检、审等执纪审查部门跟班学习,有针对性地抽调其参与县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提高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指导镇(街道)纪(工)委的案件办理,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究办案方案,找准案件突破口,提升办案质量。
明权确责强担当。发通报促整改。县纪委监委每季度通报执纪审查情况,指出镇(街道)纪(工)委在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强约谈推落实。县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空白点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给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加压”,全面消除镇(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空白点。(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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