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反转“探照灯”淬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8 14:57:09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立足新使命、新任务,紧紧扭住“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抓学习、抓管理、抓作风,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形象和战斗力。
从抓学习入手,推进素质“大提升”。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在监委成立之初,及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分批前往浙江大学干部教育基地开展全员培训;邀请高校教授以《监察法》为题,面向全区副科以上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解读,内涵丰富、脉络清晰,对增强遵法守法自觉,指导工作实践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线上线下深入学等形式,抓好与工作衔接,深入学习研讨新《条例》;精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五级联动”平台录入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淬炼“看家本领”。
从抓管理入手,推进规范“大提升”。完成区纪委监委新办公区装修入驻工作,实现“一地集中办公”,配齐配强办公用品及审查调查设施;对区检察院原指定监视居住点进行提升改造,坚持安全规范运行标准,建成1200平方米标准化留置点已投入使用;制定《留置工作安全预案》《盘龙区监委留置点陪护人员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加强留置保障工作;修订完善《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区纪委常委会 区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盘龙区纪委监察委审批程序及文书参考模式指南(试行)》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
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形象“大提升”。坚持“正人者必先正己,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结合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整治内容如实填写明细表,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从政行为;把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工作纪律作为提升作风的首要条件,修订《区纪委、监察委干部职工请(休)假报批办法(试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注重掌握干部8小时外生活动态、家风家教情况,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职工,对有困难的及时给予关爱,对在家访中发现存在不良倾向和不良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以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留置案庭审现场、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等形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工作职责,锤炼坚韧作风。(罗婷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