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强化线索研判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3 12:12:56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多举措强化案件管理,促进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制度先行,强化规范建设。为切实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配套制定出台《盘龙区纪委监察委审批程序及文书参考模式指南(试行)》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文书模板,加强对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督促指导,量化考核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

渠道畅通,线索来源广泛。构建纪委主导、协作联动、合力收集问题线索格局,坚持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受理渠道和开通昆明盘龙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举报相结合,不断畅通问题线索来源。同时,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协调,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配合,做好2017年度涉及刑事拘留、行政处罚人员中党员身份核实工作,对涉案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加强与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做到党员涉案人员移送起诉同时进行党纪立案处理,保证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

廉情分析,强化监督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围绕“权、财、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领域,收集汇总廉政风险点,并通过召开廉情分析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形成报告每季度向市纪委报送《廉情分析报告》。

三级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坚持“查管分离、集中管理、集体排查、遵守程序、严格保密”的原则,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坚持处置方式、处置结果三级排查,一是在线索处置方式上由承办部门召开室务会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召集承办部门人员集中“会诊”,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后报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是对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处置的问题线索,先报经联系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核后,由案管室进行复核,根据情况提交书记(主任)专题会研究。做到问题线索笔笔有踪迹、件件有说法。

今年1—8月共交办问题线索149件,处置问题线索104件,同比上升6.12%,其中,谈话函询,75件,同比下降24.24%,了结73件,同比下降9.88%,初核31件,同比上升55%,立案36件,同比上升28.57%。(罗婷婷、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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