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四项制度”助力弹奏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好声音”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3 12:11:55
编辑:官渡—杜若珊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官渡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四项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考核责任,努力讲好纪检监察“新故事”,弹奏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好声音”。
建立通讯员联系制度,抓实源头引活水。明确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对纪检宣传、信息工作统筹负总责,各科室、各派驻纪检组和巡察办对各自负责工作的宣传、信息工作具体负责,各科室、各纪检组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选取纪委监委工作中的宣传亮点进行挖掘、提炼提升,同时,明确一名通讯员,负责与宣传部的对接交流。区纪委宣传部将对通讯员进行信息撰写的“传、帮、带”,收集相关素材,开展选题策划和约稿等。
规范报送审批制度,强化责任促落实。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实行基本工作情况月报、阶段工作举措季报、典型案例年报、重大事项专题报、信息需求约稿及时报、亮点特色创新报等方式,不断开拓思路,激发工作“新动能”。严格信息工作审批程序,规定信息报送由宣传部和分管领导两级审核,确保信息拟稿、审批、报送过程规范化,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划分,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以及不重视信息工作,漏报、瞒报、迟报重要信息,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加强分析研判制度,提炼特色突亮点。定期召开信息工作分析研判会,组织通讯员学习讨论《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云南纪检监察》等各类报刊、杂志及中央、省、市纪委网站信息的需求要点,对近期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分析,收集相关线索和素材,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及时、准确。坚持“重点工作有亮点、特色工作有品牌、整体工作有突破”的理念,在内容、方式、载体、途径等方面,充分挖掘亮点特色,提升辨识度。
落实考评通报制度,传导压力聚合力。将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纳入对各街道、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同时,与通讯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调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信息上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打造“大宣传”格局,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邀请省市纪委领导开展专题辅导,不断提高通讯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唱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舆论的“最强音”。
(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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