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学好新《条例》 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2 14:15:34

编辑:盘龙—孟庆毅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呈现出7个要点、8大亮点……”这是盘龙区政务局副局长陈媛同志在局党员大会上对《条例》进行重点解读时的场景,而这样的场景在盘龙区各单位(部门)屡见不鲜。

自中央印发新修订《条例》后,盘龙区纪委监委迅速运用昆明盘龙门户网站、“盘龙清风”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转载新旧《条例》对比、图解,推送权威媒体对《条例》的解读、评论、剖析等内容共计5期8篇,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供有效途径。同时,利用区纪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支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各机关部(室)在工作之余,聚在一起交流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

在讲纪律、学条例浓厚氛围的熏陶下,全区各单位(部门)快速响应,将《条例》学习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根据单位(部门)实际,充分利用资源,多形式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区经投局科室人员利用休息时间聚在一起,原原本本学条例,畅谈学习体会;联盟街道以科室为单位,结成学习小组,以网站学、看报学的方式逐条研读条例,在学习中互相答疑;阿子营街道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结合典型案例,抓学习重难点;区住建局以每周职工例会为契机,联系工作职责,逐条对照《条例》学,树牢规矩意识,始终做到把纪律和规矩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强化不想腐的自觉、不能腐的震慑力。

“下一步,我们持续掀起新《条例》的学习热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盘龙区纪委监委相关责人表示。(罗婷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