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管“微权力”严惩“微腐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2 14:07:49
编辑:寻甸—李秋仙
“河口镇黑箐村委会副主任段兴亮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农户统计上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与其一起生活的女儿虚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骗取国家建房补助金4万元,非法占为已有。段兴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微权力”,把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深挖细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持续保持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等工作机制,将涉农资金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诉求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建立“信、访、电、网、微信”五位一体诉求举报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举报身边的“微腐败”。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1668件、办结1667件、满意率94%;通过 “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问题线索4161件,办结4144件,正在办理17件。
下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三名副书记和信访室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排查机制,对于重要的信访件,启动直查快办程序,由调查小组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对拟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把关,严格甄别筛选,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着力提高交办质量,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经室务会、分管领导排查会、书记办公会三级排查。1-9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43个,移交490个,处置455个。
遵循“区域相邻、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16个乡镇(街道)纪委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各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县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具体对口联系,负责具体的办案及业务指导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纪委人手不够、经验不足以及说情风对“微腐败”案件查办干扰大等问题。今年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微腐败”7件,党政纪处分19人。
“腐败无小事,基层腐败更是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必须严惩不贷。”寻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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