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补报,《云南党风廉政》第9期采用)老李的家宴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01 16:52:10
编辑:呈贡—郭春华
前不久,战友老李搬新家了。老李告诉我,他准备在端午假期举办一个乔迁新居的小型家宴,邀请我们这些老战友带着家属到他的新家做客。
我和老李曾在同一个部队服役,后又同年转业,安置在同一座城市。转业后,老李到了新区管委会工作,我成了新区纪委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几年,我虽与老李在同一个区上班,但因各自忙于工作,见面机会并不多。今年初,我因工作调整,与老李又在同一幢办公楼上班了。于是,又像部队时一样,我们天天都能见面。
端午放假的前一天,我在办公楼的走廊里见着老李,他急忙叫住我,再次邀请:“老柳,明天带上家人到我家吃饭。”我说:“好啊,正想去参观一下你的新家。”“人来了就好,千万别带什么礼物,我只是邀请战友们吃个便饭,可不是搞什么宴请活动,可不能违反了纪律。”老李嘱咐道。
下班回到家,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妻子。妻说她也接到了老李妻子打来的电话。我同妻子商量着,老李家乔迁之喜,我们去做客,再怎么着也得送点礼物吧。老李虽然嘱咐我什么礼物都不让带,但这毕竟只是客气话,正常的礼尚往来还是少不了的。妻子说:“也不知送什么好,咱们干脆准备一个红包吧。”我想了想说:“行。反正这只是战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不算违反规定。”
来到老李的新家,已有两位战友带着家属先到了。老李微笑着领着我与家人参观他的新家,四室两厅的新房子整整洁洁、宽宽敞敞、漂漂亮亮的。我们都夸不错。在卧室里,我将红包塞到老李手里,他立即把红包退还给我:“老柳,你这是干什么?我可是有言在先,这次只是请大家来新房子里叙叙旧、吃顿饭,要是收了红包或礼品,朋友聚会岂不是成了‘借机敛财’?这可是违反纪律的。今天谁的礼物我都不收。”红包在多次推去推来的过程中,已推捏成皱巴巴的一团。但老李说什么坚决不肯收。最后,老李有些激动和生气:“老柳,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党的纪律和规矩你比我更懂的,什么叫‘纪律红线’,不用兄弟我提醒吧?”经老李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脸红了,只得收起红包。
餐桌上,我们边吃边聊,愉快地回忆起以前在部队同甘共苦的往事、趣事和乐事,也谈到今天的工作、成功和幸福。席间,老李的一番话打动了我,他说:“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我来自重庆,老柳来自江西,还的战友分别来自安徽、湖北、山东等地,我们大都是出身在农村的穷苦孩子,当初单枪匹马、只身一人到部队当兵入伍,在部队一同成长起来,转业后又分配到这座城市,在这里站稳了脚跟,立了业,安了家。现在大家都人到中年,个个都有妻有子,收入稳定,衣食无忧,房车兼备,生活小康。我们应当知足。”是啊,老李说得对。我们一步步走到今天,既有自己的努力,更离不开党组织和军队的培养。我们是幸运的,应当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干净做人,用心做事,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经营好小家,团结好大家,服务好国家。
那日,好多年没有喝过酒的我,高兴地端起了老李为我斟上的红酒,与战友们开怀畅饮,热情交谈,好不惬意。说实在的,那顿家宴是我吃得最开心、最安心的一顿饭。(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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