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及时澄清反馈 为不实举报者正名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9 18:40:26

编辑:嵩明—王瑞华

“城市管理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经常得罪人也是必然的。我们虽然是有心理准备,但是有时候也会感到委屈。今天县纪委、县监委来给我澄清,我心里非常高兴,以后一定高标准、高质量的执行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保护好遵纪守法群众的利益,站在群众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在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再下狠工,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新做法,争取把这个工作干得更好,令群众更满意。”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在反馈澄清班子会上激动的表态。

      2018年9月26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对群众匿名网络举报反映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澄清反馈。

     此次澄清反馈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将核查组核实的情况及最终处置结果向县综合执法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公开反馈,面对面了解被反映单位对处置结果的态度,疏导被反映单位的情绪,为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提供纪律保证。

      “为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的表达权、知情权,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造成的影响,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在办理过程中,严格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四项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核实了解信访反映问题,切实保障信访件的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在纪律规矩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犯纪律的行为都依法依纪进行审查调查。”嵩明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在澄清反馈开始时说。

      “城管工作与我们的生活联系紧密,群众对我们的期望高,要求高,能积极指出我们工作的不足,我们也十分高兴,请你们相信我们绝对会正确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尊重群众对我们的监督。”

      “你们的到来也是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工作上还是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虽然我们客观上,确实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管理的困难,但我们也会坚决克服困难,在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上再下功夫。”嵩明县综合执法局两名副局长分别表示。

      “我干这个工作那么多年。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来讲,在队伍管理方面我们也是压力比较大,对有些无中生有的诬告,我们也是感到很委屈的,说实话,我们的工作真的是很复杂,也很辛苦。但今天你们来给我们澄清,我感觉委屈也就不算什么了。”嵩明县综合执法大队一名中队长感慨的说。

      “有些干部对我们纪委、监委有一定的偏见,认为我们一来准没好事。这种想法一定是不正确的。我们纪委不是一来就要找谁的麻烦,纪委、监委是干部遵纪守法干事创业的坚强后盾,是干部在前方冲锋,保证后方的稳定的“定心丸”。”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反馈组成员说。

      “城市管理关系到群众每天的生活,你们工作干的好,群众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幸福感就强。所以你们一定要履好自己的职,干好自己的工作,坚决不允许出现利用手中的权力,瞎搞乱搞的行为。”嵩明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反馈结束时要求。(董春俊 李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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