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开展留置第一案旁听庭审活动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9 18:34:52
编辑:安宁—矣泽芳
9月26日下午,安宁市纪委监委首例留置案—安宁市国税局原税政科科长王某某涉嫌受贿43万一案在安宁市人民法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相关科室、分局、稽查局负责人共计3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受贿金额的认定、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王兴华在庭审中对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认罪悔罪。该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该案作为安宁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以被告人王兴华涉嫌受贿罪移送安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第一案,警示教育意义重大。
“今天亲眼目睹昔日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庭审,使我感触很深,在切身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自身也深受教育,作为一名税务干部,绝不能以权谋私,触碰纪律红线,必须坚守税务职业道德,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一名现场旁听的税务局干部感慨道。
作为被告原单位同事,大家纷纷表示,旁听“身边人”的案件庭审,触动心灵,警示教育作用明显,真正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教育课,今后一定要以此为鉴,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通过现场庭审观摩,学习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全要素,将有助于提高我们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在现场旁听的纪检干部对这一“体验式”学习教育也感触颇深。
“该案为我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综合应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扣押、留置等多种审查措施,并多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保证了案件质量,为今后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对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安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本次旁听庭审活动已是市纪委年内组织的第3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市纪委通过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庭,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这一鲜活案例开展教育,极大的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基础,达到了“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矣泽芳、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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