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举措”做实监察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9 10:30:03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察委坚持“全融合”理念,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工作磨合、丰富机关活动四项工作措施,不断深化机构、人员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机关党建促融合。区监委组建成立、人员转隶后,第一时间理顺转隶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结合机关党员人数增加的实际,积极与区级机关党委请示汇报,严格按照程序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健全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支部领导成员,明确支部职责、强化支部组织功能。在调整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联系分工时,明确了一名区纪委常委专门分管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总支更好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实党建各项任务,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投身改革实践、争当改革先锋。以机关党员活动日为依托,固定每周五为机关全体党员“固定活动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改革部署要求,使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完善制度建设促融合。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制度,认真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切实规范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让各项工作管理有序、运行平稳,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度建设将各项工作实现改革前和改革后无缝对接。以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依照上级规定、立足自身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议事规则、公文行文办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等制度,修改完善了制度汇编、工作手册,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制度规定,规范机关管理,形成了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推进工作磨合促融合。区监察委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手段,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办法,把工作上的磨合作为促进机关融合的基础,对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等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规范工作流程,有力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1至8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6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5%。立案审查26件33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17人);处分13件19人(其中,党纪处分7件8人、政务处分3件8人、免予处分3件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件4人,调查中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改革后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丰富机关活动促融合。以开展机关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催发机关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激情,培育创新能力,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提高工作效能。今年以来,组织参加区委机关运动会,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不忘初心、缅怀先烈、勇攀高峰”工会活动,每月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开展创文卫生保洁活动、到滇池开展“保护滇池”志愿者等活动,促进全体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同时,也使大家身心得到放松,生活丰富多彩,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满腔热忱地投身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胡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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