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1至8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3件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8 16:47:13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一二三四”为抓手,实现查办案件新突破。1至8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3件,立案23件,查处24人,处分25人(同时受党政纪处分1人)。
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主业主责。紧紧围绕执纪办案这一中心,从强化监督执纪、突出案件查办出发,立足纪检监察主业和主线,发挥监督责任主体的职能作用。执纪办案工作关键要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开展执纪监督审查工作,坚持依规执纪、依法监察,正确判断是非、准确定性量纪。
坚持“两个强化”,安全保密并重。强化办案安全。始终把办案安全贯穿到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中,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作为查办案件的“生命线”,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路,确保被调查对象和办案人员的安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县纪委与各基层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及相关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27份。强化办案保密。加强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从严要求办案人员,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专人负责案件材料的保管,签订保密协议,层层压紧压实保密责任,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等规章制度2次,定期宣传保密法规和泄密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
坚持“三个结合”,夯实办案基础。查办案件与排查线索相结合。 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的作用,多措并举、拓宽渠道,深挖细琢,以点带面,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排查。1至8月办理群众诉求件1186件,排查问题线索235件。查办案件与廉政教育相结合。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进行通报,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教材,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达到查办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1至8月通报问责干部48人。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相结合。把办案中发现的规律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加强监督。促使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点突出,加大了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提醒、事前防范,有效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坚持“四个注重”,提高案件质效。注重“一案双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失职渎职问题,并进行责任追究。注重协作配合。建立信访、纪检、案审、案管四室在受理、查办、审核、信息沟通上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相互移送案源线索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内部人员调配,形成办案合力,提高案件突破查办率。注重规范格式。严格对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审批程序及文书参考模式速查指南》对所有内容的文书格式进行规范,确保全县案件文书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案卷归档及时、组卷科学、装订有序。今年规范执纪审查文书格式48种。注重培训指导。开展全年不间断培训,针对不同业务,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采取以案代训,抽调镇(街道)纪检干部参与和协助查办案件,以案代培增强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纪(工)委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3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纪、执纪规则、处分条例等监督执纪相关业务知识16次。(任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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