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以案说纪”强化中秋国庆纪律作风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6 16:34:15

编辑:石林—陈云

“2013年中秋节,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灿辉,收受他人礼金人民币5000元;2017年春节,晋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张国华,收受他人礼金人民币2000元;2012年至2016年,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谭大昆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多次公车私用,并报销过路费、油费共计人民币5988元……”近日,石林县纪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说纪,教育驻在部门干部职工明规矩、守纪律,廉洁过节。

【纪检人•镜头】双节纠“四风”+坚决纠正“四风” 确保廉洁过节(图三)+石林县纪委.jpg

明察暗访

为强化纪律监督,石林县纪委监委在组成2个机动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纪律作风建设。

鹿阜街道纪工委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新《条例》大讨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撰写学习体会;县委统战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干部职工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健康账、自由账人生“七笔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踩红线、不逾规矩、不心存侥幸打擦边球。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以攀谈、咨询等方式走访了为民服务中心和驻在单位,检查是否存在无故提前离岗,态度差、效率低、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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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阅读廉洁短信

“举杯邀明月,清风两袖衔;举家团圆时,清廉过佳节。石林县纪委、监委祝您及家人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临下班前,石林县4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收到了县纪委监委发送的廉洁短信。“八项规定精神是守护平安的红线,党规党纪是陪伴前行的永恒戒尺。”认真阅读廉洁短信后,一名领导干部表示。(石林县纪委、监委 黄俊 杨林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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