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学习新《条例》 掌握新要求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5 10:41:17

编辑:晋宁—张亚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晋宁区纪委区监委依托“清风晋宁”微信公众号、晋宁区党风廉政网、晋宁纪检监察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第一时间推送“条例全文”“党纪新禁区”“图说条例”以及相关评论纪实文章,为党员干部提供实时学习的平台,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抓好《条例》学习;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学习,对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区纪委区监委党总支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利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新《条例》,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发表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进行了新增、修改、整合,若不及时学习,不熟练掌握新条例规定,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就可能会犯错误……”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组织室内全体人员对照旧条例,认真学习新条例。

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也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新《条例》进行学习,宝峰街道采取“条例+案例”的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阐述了相关规定的内容及违规表现,直观地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上蒜镇纪委搭乘为期2天的“党员能力素质培训班”,围绕新版党纪处分条例8大亮点和18条“红线”开讲党员“提升”课。

“在《条例》的学习中,结合案例分析,更易于党员、干部理解、掌握,学深悟透《条例》各项规定。”宝峰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

“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突出问题明确了要求,划出了纪律红线,进一步杜绝了“打擦边球”“钻空子”,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上蒜镇纪委书记在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后发表感想。

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采取干部自学、部门集中学、参与督促驻在单位学等方式,对新条例进行原文学、对照学,学习中更加注重发生变化的部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重点记忆。并督促各驻在单位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遵循和行为习惯。

下步,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将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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