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中秋监督检查移交整改问题19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3 10:03:1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期间风清气正,9月19日至20日,嵩明县纪委县监察委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检查。

      及时安排部署,坚持提醒先行。县纪委、县监委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中秋、国庆期间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禁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通知》,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提醒,实地检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明确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新“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切实形成廉洁过节的正确导向,让纪律要求自觉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同时,以发送廉政短信、节日提醒等,将“中秋”纪律要求送到党员干部手中;以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廉洁过节的社会风气。

      抓住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的工作通知》要求,重点查看被检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是否按照通知执行及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形等情况。严查工作纪律。提前到达被检查单位,通过查看签到情况、现场录像、拍照等形式,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在工作日饮酒、是否按时上班及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对不在岗的情况逐一进行核实。检查单位账务。紧紧围绕“单位账、工会账、食堂账”三账,检查单位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此严防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防止节日账务转移支付,谨防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宴请。

      强化违纪惩处,持续形成震慑。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同时将情况反馈至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县监委相关会议研究后及时按照程序移交执纪审查部门核实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次共对嵩阳街道、杨桥街道、杨林镇、牛栏江镇、小街镇、县民政局等15家单位的纪律作风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5个,移交党组织整改问题19个。(王海燕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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