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运用“三项加法”侦测“四风”问题防治“节日病”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0 11:19:11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查,李宝明在担任嵩明县农机监理站站长期间(2016年9月至今李宝明分管县农机推广站),嵩明县农机推广站于2016年3月、2017年3月两次借学习考察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李宝明两次参加并带队,共产生门票费用2.004万元,李宝明在报销发票上签署名字。李宝明被县监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在中秋节前期期间明察暗访后快查快处的案例进行通报的一幕。

      2018年以来,针对节日前后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三项加法”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并对收到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

  “调研+刨病因”,找准问题“开药方”。组建2个工作组深入40余个基层单位,专题调研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汇总、整理出 “公车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备案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账务管理不规范”等32问题。针对问题,下发《关于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全面整治“四风”。

  “举报+强监管”,整改提升“清创伤”。在“嵩明党风廉政网”和“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四风”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和网友通过微信举报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了3个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对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的干部纪律作风比较松散,“四风”问题比较突出,违纪违法问题比较典型的20个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同时将情况反馈至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监察委相关会议研究后及时按照程序移交执纪审查部门核实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修改完善制度6个。

   “检查+多频率”,铁面执纪“强肌体”。立足问题导向,采取“检查人员不固定、检查区域不固定”的双保险模式,联合财政、审计、税务、交警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提前到达被检查单位,通过查看“单位账、工会账、食堂账”,采取现场录像、拍照等形式收集问题线索,针对疑似问题询问相关人员,进行问题线索甄别;听取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存在问题的情况反映。截止目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12人,纠错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0人。

   “面对‘四风’问题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创新运用‘三项加法’的过硬措施,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坚决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等懒政怠政行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嵩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普波  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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