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纪检人手记

【纪检人•手记】严惩“灯下黑”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7 17:10:32

编辑:西山—王银行

“小组的路灯改造情况进行的怎么样了?还在使用村民自用电线的还有几户?”在创文检查工作中,马街街道纪工委发现马街社区中村小组台账显示每季度会有一笔报销电费的费用,但其名单、金额与小组账本上有一定出入,随即找来经办人杨群昆了解情况。

“杨群昆副组长,请你把有关情况向组织说明一下。”街道纪工委书记直奔主题。

“2015年以前安装路灯、电表时,因为申请供电居民小组不具备资质,小组利用马街社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以社区名义申请使用电表接入村民自用电线,社区每个月采取电费补助的形式给予每户村民25元/月。”杨群昆回答道。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小组安装了自己的电表,这两年对部分路灯电线进行了改造,并接入小组电表,没有继续使用村民自用电线,补助对象应当相应减少,具体是对哪些路灯的电线进行了改造?”街道纪工委杨书记继续问道“2015年进行改造的有原接入董云辉、杨林、李秀珍、李福、李国华5户的路灯电线,2016年进行改造的有原接入段云华、夏丽萍、杨跃光、杨社会4户的路灯电线,目前还有……”杨群昆支支吾吾,说不出来目前具体还有几盏路灯还在使用村民自用电线。

“为什么报销电费的名单上还有这9户已改造路灯电线的名字?”杨书记大概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是我把他们纳入到每季度向社区报销电费的名单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将电费补助款项私自报销为个人使用。我原以为这样不会有人知道。”杨群昆终于说出了事实真相。

“你共计虚报冒领了多少金额的电费补助?”杨书记直截了当的问道。

“之前是每季度375元,2016年开始是每季度675元,每个季度都会制作报表向社区报销路灯电费补助,全部加起来虚报冒领的应该有5550元。一开始我也担心会有人发现,但是一年、两年过去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我心存侥幸,也就一直领着这笔钱。直到这次你们来检查发现……”杨群昆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声音也越来越小。

“你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电费补助,侵占了集体资金,已经违反了纪律规定,组织会给予你相应的处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纪工委书记严肃说道。

“冒领的这些钱我一分都没有用,现在很懊悔,很自责,当时就不应该贪这点小便宜,我现在立即上交组织,恳请组织对我从轻处理。”杨群昆痛悔不已。

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街道纪工委给予中村小组副组长杨群昆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5550元钱款上交区财政;中村小组组长杨伟因没有履职好监管责任,致使杨群昆长期钻空子,街道纪工委给予杨伟通报批评问责;马街社区党委书记吴永珍、居委会主任李明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约谈。

“居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补助金,侵占集体资产,已经触犯了底线,理应受到党纪严惩。这类‘微腐败’如果不从根源上铲除,就会造成‘大祸害’,街道将继续推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成为常态,消除一切违纪‘土壤’。对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让党的纪律和规矩在最基层挺起来、严起来。”街道纪工委杨书记在宣读处分决定时说道。(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李翠萍)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