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提醒谈话“创文”工作不力12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2 15:47: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认真落实2018年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涉及嵩明县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嵩明县纪委县监委11家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采用第一种形态对驻在部门落实重点创建任务,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12次12人,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不实,不细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分析研判工作重点。8月份县纪委县监委结合嵩明县的重点工作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下发《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关于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嵩明县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任务进行明查暗访的通知》,对照2018年重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成立了5个专门的创文明察暗访组,由5名纪检组组长带队进行常态化的交叉检查,认真分析研判55家驻在部门在创文工作中的18个重点环节、25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监督25个重点及检查关键点。

      多方协作配合,抓早抓小形成常态。11家派驻纪检组15名人员交叉分组,组成联合协作组,与县政府总督查办、县文明办配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随即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围绕创文工作中的不严不实开展监督检查,将创文检查与抓纪律作风、与落实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纠新型“四风”变异等结合,抽查窗口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牌未佩戴、政务(审批事项)公开不及时、单位出行牌更新不及时、创文台账资料不健全等12个问题及时与驻在单位进行反馈,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12次12人,限期加强整改,并进一步形成常态化,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达到了实效。

       跟踪督促有效,主责主业履职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12个问题,检查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对问题分门别类,移交所驻纪检组进行及时跟踪,要求各纪检组针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制,能立行立改的,在1至2天内整改完成,有一定难度,明确完成时限,跟踪督促到位,分析问题存在原因,与驻在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加强整改。截止目前,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按“两个责任”不到位进行追责问责。(毛丽凯  王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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