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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制网9月10日采用补报)官渡区400多名公职人员接受警示教育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2 15:34:01

编辑:官渡—杜若珊

 一名合同制城管队员在收取了建筑老板的好处费后,对违章建筑的建设不管不问,导致一段时间内官渡区宝丰社区等地城中村的违章建筑“疯长”,令人诧异的是一些送钱给他的老板,竟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这些老板姓甚名谁。9月7日,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官渡区监察委会的留置第一案——李金受贿案。官渡区纪委监委组织400多名公职人员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官渡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2017年间,李金在担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小组长期间,负责对城中村内违规加层、违规建房等情况的巡查。期间建筑老板唐某、代某、朱某、朱某某、李某接受城中村一些村民的委托为他们违规建盖房屋或加层,为了避免受到查处,先后送给李金32.15万元。李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后,对违法建筑建设情况不闻不问,应以受贿罪追究李金的刑事责任。

在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中,记者了解到,建筑老板代某供述称,他们并不知道李金的真名叫什么,只知道他是负责巡查违章建筑的。一旦有房子违规开工建设,李金就会身穿制服上前制止。为了和李金搞好关系,他先后送给李金5.5万元。代某供述称,每开工建设一栋房子,就向李金贿送5000——10000元不等。建筑老板唐某和朱某也在此前的供述中称,一般的潜规则就是盖一栋房子给5000元以上,李金收钱后就不会上前制止盖房。

李金在此前接受官渡区监察委调查期间,对一些建筑老板的名字也是记不起来。其在当庭陈述时说:“这些老板都是我上前制止他们违规盖房时认识的,他们每次给我钱后,我就没有制止他们盖房了,这些钱都被我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和赌博,现在我很后悔。在我接受调查期间我妻子为我退还了8万元赃款,考虑到我上有70多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罚。”

当天旁听庭审的一名公职人员说:“通过今天的庭审,让我认识到公职人员要正确行使权力,千万不能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今后我将加强党性锻炼,确保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本报记者  查小高    通讯员  杜若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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