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0 17:12:11
编辑:安宁—矣泽芳
内容提要: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安宁市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完成政策层面的脱贫。但安宁市的扶贫领域工作仍然在进行中,为了改善相对贫困人员的生活状况,为了巩固扶贫工作的成果,安宁市制定了大量的惠民政策,投入了大量的扶贫资金。在如此大的诱惑面前,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用各种违法违纪手段,从中获利。安宁市纪委为了给全市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本文以安宁市近几年开展扶贫领域监督之际问责工作经验为例,总结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思考后提出的一些对策。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掀起新一轮的脱贫攻坚战,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面对扶贫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安宁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对内因情施策抓好精准扶贫,对外不折不扣落实对口帮扶任务。通过全市不懈努力,在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3月20日下发的《关于2014年云南省分州市县农村贫困状况分解测量结果的通报》 (云调字〔2015〕27号),2014年末,安宁市农村扶贫对象数为0人,当年减贫率100%。2015年11月下旬,我市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标记。换言之,安宁市已没有了政策层面上的扶贫对象。
为了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安宁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需要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安宁市纪委共办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24件,问责1人,党纪处分8人。在后续的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仍然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善于处理问题。
一、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扶贫领域工作重视不够。
因为安宁市在2015年末,就已经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标记,2017年安宁市再次入选国家工信部评估的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同时也登顶云南省“十强县”榜首,部分领导干部就认为脱贫工作已经完成,扶贫领域工作与自己无关,对下要求不严格,指导工作不到位。
2.部分基层干部存在贪腐现象。
现在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国家给农村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用以改善民生。部分基层干部在经手这些资金的时候,动了贪念,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方便以及身份,顶风违法违纪,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短时间内难以暴露,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全市扶贫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
在安宁市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中,有禄脿街道办事处北冲村委会李家院村联合党支部书记徐云全曲解国家低保政策,不按规定发放低保金的;在禄脿街道海湾村委会总支书记刘卫云在集体土地征占补偿中虚报、多报土地面积、林木数量,冒领补偿款的;有金方街道普河村委会海谷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张建留、村小组组长庞登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补偿款的;有县街街道甸东村委会主任王斌土地征用过程中,收受征地方“好处费”的;有禄脿街道办事处干部苏伟在土地占用补偿过程中,工作敷衍塞责,造成国家损失的。多种多样的违法违纪行为,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挑战。
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在扶贫领域的监督层面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认识不到位、发现问题少、被动发现问题的情况。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疏于学习,缺少主动性,对于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等着线索来,没有主动出击找问题、解决问题。
5.对口贫困县贫困乡帮扶工作帮扶资金使用情况需进一步精细化监督。
按昆明市要求,安宁市对口帮扶禄劝县汤郎乡、寻甸县联合乡,在自身财政压力巨大的前提下,完成了对两个帮扶乡的工作资金筹措和拨付到位,但相关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执纪情况按照属地原则由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开展,由于资金来源为安宁市级财政,《对口帮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虽然在源头上进行明确和监督,但帮扶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仍需两县(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互通工作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的分析
1.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
安宁全市上下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标记,这是来之不易的成功。但是,扶贫工作却还在进行,市委市政府为了改善收入较低人群的生活,还有一系列的举措正在推进。部分领导干部简单的认为我市脱贫工作已经完成,我市已经没有扶贫工作,或者认为扶贫工作不重要,没有重视。领导不重视,责任传导不到位,没有能很好的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扶贫工作难免打折扣。
2.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
随着大量国家扶贫资金的投入,扶贫项目的不断开展,部分村委会、村组干部觉得贫困户只需签字填表就能领钱,自己做了那么多事,却还是只有两三千的工资,心态逐渐失衡,面对利益诱惑时,不能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把手伸向了扶贫领域的各种资金物资。
3.监督机制还需完善。
扶贫领域工作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漫长的工作,参与人数众多,对于整个工作的监督机制还没有做到处处有监督、事事有制约。在面对如此大的利益前,不法分子忍不住诱惑,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有“雁过拔毛”的,有虚报冒领的,有贪污挪用的,让国家和人民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4.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
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简单的认为处理收到的信访件就是完成工作了,没有急群众之所急,苦群众之所苦。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深入的、主动的去挖掘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也是得过且过,不想、不敢去深挖细究,从根源解决腐败问题。
三、对相关问题的对策
1.领导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从领导层面就要加强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印发的各类相关文件精神,从中央到省、市的信息通报中学方法、受警示,对安宁市的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要求要主动学习、掌握。领导重视了扶贫领域工作后,就能够制定工作战略、组织好工作团队、准确带好工作方向,让各级扶贫领域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推进。
2.抓好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要加强基层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基层的特点、难点和实际情况,拓宽教育形式,丰富教学内容,既要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也要学习党纪国法。可以利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同时还可以建议各部门制作廉政宣传专栏、警言警语展板,在重要时段和各大节假日前给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深入人心。
3.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反腐败建设。
首先要对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进行清理,通过多种方法深入查找单位、部门、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然后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在各班子成员之间形成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对工作职责也应当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最后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制定详细的科学化工作流程,最大化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对问题做到在小时就及早发现,及时通过领导交心谈心、批评教育、及时整改等方法避免出现更大的违规违纪行为。
4.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扶贫领域工作是非常庞大的、复杂的、漫长的,需要一套配套的监督机制,在现有的监督机制上,时刻进行深化、细化和改革,这是一个艰巨的工作,但同时是一个必需的、有效的工作。从制度上给安宁市扶贫领域工作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个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从根本上暴露出很多问题的矛盾、冲突,及时解决及调整后,就能避免出现更大的腐败问题,同时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也能让参与扶贫工作的人人都处于监督之下,让他们没有胆量腐败、没有机会腐败,监督机制也能使腐败问题在发生之际就暴露在阳光下,纪检监察机关的尽早介入,也能最大化的挽回腐败分子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5.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思想建设、提升反腐能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培训,学习中央、省、市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我市扶贫领域任务仍然艰巨、重要,要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明确这项工作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
同时还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学习,对《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熟练掌握运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主动出击,对自己辖区内开展的扶贫领域工作要做到了如指掌,同时还要事前分析容易会出现腐败问题的环节,在运行过程中就要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遏制腐败问题的出现。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就要出现一个打一个,抓早抓小,不能放任其生长。对扶贫领域的案件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通报,让群众知晓,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不敢腐”的舆论氛围,使那些有心违纪违法的人员及时收手。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工作指导,并组织各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交流学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又要对村居两委进行培训和指导,解决好不会监督的问题。好的方法互相传授、疑难问题也可以交流解决。安宁市纪委查处了各类问题,有了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 相关科室可以对街道纪工委进行业务培训,各街道在扶贫领域中都遇到过不同的问题,在查处后也应该总结经验教训,与其他街道进行交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能单打独斗,还要依托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必要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从最基层就开始监督,就能解决监督人员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
6.通过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形式对全社会特别是扶贫对象做好宣传工作,普及清楚扶贫工作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我市扶贫领域工作的开展,让扶贫对象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防止部分不法人员采取哄骗的形式来侵占扶贫对象的权益。同时也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源头,让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曝光,让纪检监察机关尽早介入,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能够及时的依法依规办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定期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查处的案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向全社会展示安宁市委、市政府对于扶贫工作的重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的决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的成效。让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不敢“微腐败”、“不作为”,让老百姓认可市委、市政府在扶贫领域开展的工作,树立对市委、市政府的信任。
四、对安宁市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总结
安宁市在扶贫领域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市委、市政府为了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设立了1000万财政兜底精准扶贫保障资金,专项用于对低收入人群的低保兜底、住房帮扶、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等方面的保障支出。安宁市按照昆明市统一部署要求,帮扶禄劝县汤郎乡、寻甸县联合乡,投入了大量的帮扶资金,并选派工作人员实地进行帮扶,为全市脱贫攻坚贡献一份力量。
为报障中央、省、昆明市和安宁市在脱贫领域工作的有序开展,安宁市纪委会同市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对全市扶贫领域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同时,为形成长效机制,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各科室、各派驻纪检组、各街道纪工委,均按要求将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定时报送至党风政风监督室,确保线索无遗漏。(安宁市纪委陆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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