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 迅速掀起学习新《条例》的高潮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7 17:00:48
编辑:安宁—矣泽芳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连日来,安宁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快速反应,利用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方式先学一步,通过相互交流、集中讨论、召开会议等举措积极主动进行深入学习,迅速掀起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作为纪检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做到带头贯彻,做好表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新修订《条例》落到实处。
通过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后,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表示:“《条例》的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我们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纪检监察室干部通过网站、报刊媒体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此次《条例》的修订,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负责案件审查的同志,我们更应该学懂弄通,准确理解,为今后的案件审查工作筑牢基石。”
案管室干部通过对新旧版本条例进行逐条对比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彰显了铁的纪律,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提醒领导干部敬畏手中的权力,守住底线,不触碰‘高压线'。我们要坚决遵循和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在第一时间学习掌握新《条例》后表示,“人民群众对于正风反腐的期盼是始终热切的,他们关注的也是我们关注的。《条例》让每名党员进一步厘清行为规范,知道什么该为,什么不可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案件审理室通过《昆明日报》一字一句逐条阅读原文学习新鲜出炉的《条例》,“《条例》共142条,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新修定的《条例》内容更丰富,增加了可执行性。对于加强党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青龙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同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学习时介绍,“新《条例》是党纪的制度创新,对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等工作也进行了规定,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加强领悟,在全市上下营造知《条例》、学《条例》、读《条例》的浓厚氛围,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和标杆,要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用铁的纪律和铁的担当学好用好新《条例》,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确保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安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刘春杰)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