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做实信访举报见面反馈为来访群众吃“定心丸”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07 14:56:41

编辑:嵩明—王瑞华

 “李大妈,您家2017年以来的水田租金,村小组干部上星期给足额发放给您家了?你对这个信访办理结果给还满意?”“满意、满意,谢谢你们,你们帮我家解决了大事情”李大妈高兴的回答。这是嵩阳街道纪工委到布能社区居委会石塘村小组李大妈家反馈信访件办理结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结果的重要标准。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工作办法》,要求信访件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结后,按照“六个凡是六个一律”规定对信访人、被反映人及被反映单位进行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特别重点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回告”制度,对凡署名、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件,在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属实后,要求承办单位在信访件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做好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沟通、见面反馈、回告回复工作,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承办单位在信访办理结果反馈工作开展前,要拟定反馈方案,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反馈,反馈结束后要撰写反馈情况报告。在信访办理结果反馈方式上,通过面对面、召开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座谈会、党风廉政建设通报会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做好信访反馈工作。同时,县纪委信访室对信访反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季度通报,全力做好、抓实信访处置结果运用。”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表示。

“做好信访处置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事关重要,不仅是有效化解初信初访问题,减少越级、重复信访的重要手段,更是解民心忧,了民心愿,紧密干群、党群关系,打通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县纪委汪副书记表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办结的58件署名举报件全部进行答复反馈,反馈率达100%,同时对县纪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要求强化结果运用的53件信访件涉及的75个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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